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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团委携手法治日报发起五四青年律师公益演说活动

文章类型:大成团委           发布时间:2023-05-05           

恰逢第74个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为展现大成青年律师风采,呈现大成青年律师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的青春力量,大成团委携手法治日报发起了“以青春之我 为法治中国”的大成青年律师代表视频演说活动。青年律师代表从参与大成公益活动最积极的青年志愿者律师群体中选任,以表彰青年律师代表为大成公益事业做出的贡献,他们是郝剑楠、蒋运宁、李世雄、李文君、王娟、吴献、谢茹雯等律师。

1919年1月,当时中国在巴黎和会中的外交失败,引发了中国民众的强烈不满。在历史的至暗时刻,1919年5月4日,青年学生发起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燃起了熊熊炬火,激发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觉醒,增强了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决心和觉悟,中国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国家不可一日无青年,青年不可一日无觉醒。”一代代中国青年承继五四传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高扬理想主义旗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为了国家和民族的 “大爱”“大义”而奉献、拼搏和牺牲,唱响了一曲曲崇高壮丽的青春之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青年强,则国家强。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广大青年人应“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青年律师作为律师队伍中最重要的力量之一,承载着律师事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今天,青年律师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应肩负起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重任,当好法治维护者,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守护好人民的每一盏法治之光。


《以青春之我,为法治中国!》

                                                                           ——法治日报著


青春,热烈得像花,像火;

青春,灿烂得如诗,如歌;

何为青春?

青春何为?

青年律师,这样回答!


青春是一种热爱。

在梦开始的地方,

播种法治的信仰。

年轻的眼眸里或许也有迷茫,

但热爱可以跨越山海,势不可挡。


青春是一种姿态。

用最坚毅的目光,

奔跑在法治中国建设之路上。

用点滴努力,

让每一个脚印都坚实而有力量。


青春是一种勇气。

不犹豫、不彷徨,

从容而冷静地面对世间沧桑。

紧握正义之剑,

让人人都能感受法治的温暖和纯良。


青春是一种执着。

成长的路上跌跌撞撞,

却从未放弃最初的选择与梦想。

一路坚守一路思考,

始终把法治精神弘扬。


青春是一种传承。

今天的我们,

上下求索,年富力强。

接过前辈手中的接力棒,

用实际行动体现青年律师的忠诚与担当。


青春是一种宣言。

生逢其时,责任至上,

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

以青春之我,

谱写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以青春之我,为法治中国。

当好法治维护者,

磨好笔尖的锋芒。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守护人民的每一盏法治之光。


以青春之我,为法治中国。

聚焦社会发展、立法与改革,

风物长宜放眼量。

精益求精,追求卓越,

用时间沉淀专业素养。


以青春之我,为法治中国。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青年律师誓言铿锵。


以青春之我,为法治中国。

时刻谨记,

办的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

不畏误解,不惧黑暗,

青年律师不止有诗和远方,更有坚持与担当。


以青春之我,为法治中国。

满怀赤诚,扶弱济困,

用法律搭建“心”的桥梁。

普法宣传,投身公益,

把法律援助送到更多需要的地方。


以青春之我,为法治中国。

远方有光芒,脚下有力量,

青年律师以奋斗之姿,

共绘法治同心圆,

燃青春、向未来,

乘风破浪!


青年,是坚信道路虽远,行则将至;

青年,是哪怕荆棘丛生也要风雨兼程;

青年,是在大有可为的时代里有所作为。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历史任务,

一代青年有一代青年的使命担当。


今天,

法治中国建设

站在了新的更高历史起点上。


值此“青律”,不负韶华!

青年律师,

接过新时代赋予的责任,

不忘初心,坚定信念,

鼓足干劲,一往无前。

与梦想并肩,与时代同频,

用青春的热血浇灌法律的土壤,

以青春之我,

为法治中国,

书写最美华章!


(来源:大成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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